本来呢,这个问题被我归于“无脑问题”行列,是不打算理会的。但是看到类似的提问太多了,还是来说说吧。
讨论《红楼梦》,一个最基本的原则,就是从作品出发。像那种“林黛玉是客人,能不客气点儿吗?虽然让她挑选,她好意思挑选最好的住处吗?所以,潇湘馆一定是最差的!”的逻辑,最好还是别说话了,先去读读书吧。如果你认定客人就一定要过分客气、客气到自己委屈自己,你可以写一篇网络爽文、虐文,就不必借《红楼梦》来说事儿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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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归正传,宝玉踢袭人的那一脚,是不是故意?很简单的逻辑:如果说是故意,那总要有动机吧?不可能“我挺喜欢她的,所以我故意狠狠踢她一脚,把她给踢吐血了”吧?
宝玉有动机吗?他为什么要踢袭人?
为了“自此宝玉视袭人更与别个不同,袭人侍宝玉更为尽心”?
袭人是宝玉第一个情人。宝玉还说过:“早知道都是要去的,我就不该弄了来”,可见袭人到宝玉身边,不仅是“贾母因溺爱宝玉,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,素喜袭人心地纯良,克尽职任,遂与了宝玉”,还有宝玉自己“弄了来”、主动的谋求。
袭人是宝玉努力得到的。宝玉又不像薛蟠那么喜新厌旧。他为什么会对袭人产生这样大的仇恨、要“故意”踢她一脚?
为了夜里“因见袭人懒懒的,也睡不安稳”?为了听到袭人梦中嗳呦,就“下床悄悄的秉灯来照”?为了让袭人哭而“不觉心酸起来”?为了亲自斟茶服侍袭人漱口?为了“一交五更”就“也顾不得梳洗,忙穿衣出来,便往王济仁家来,亲至确问”?
袭人被踢之后,作品写了宝玉心中不安、一夜辗转,次日又亲自寻医问药。要知道宝玉平时吃茶,都是丫鬟婆子服侍的,小红甚至担心“二爷仔细烫了手,让我们来倒”。这一番细心服侍,大违常态惯倒,足见宝玉心中不安愧疚。怎么会是“故意”踢的?
为了“同死同归”?
晴雯被逐,宝玉曾怀疑过袭人:“怎么人人的不是,太太都知道,单不挑出你和麝月、秋纹来?”但是马上,宝玉就“陪笑抚慰一时”,反过来安慰袭人了。
更重要的是,宝玉在《芙蓉女儿诔》中痛骂“钳诐奴之口,讨岂从宽;剖悍妇之心,忿犹未释”的同一天里,宝玉还在想着“不如还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,回来还是和袭人厮混,只这两三个人,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”,把袭人与黛玉一起,视为“同死同归”的终生伴侣。
宝玉的确是一个软弱的“银样镴枪头”。但,如果他对一个人恨之入骨、会“故意”当众踢她、至她吐血,他还会想着与她“同死同归”、终生为伴吗?
宝主误踢袭人,在第三十回。不管是从此前、此时、此后来看,他都没有任何理由“故意”踢袭人一脚。
这一脚,就是误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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